《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各类留学回国人员重要的身份和经历证明及购买免税国产小汽车的凭证,而且他们在创办企业、安排工作、落转户口、子女入学、多生子女上户口、购置住房、申请国内各类科研基金、评定职称、报考公务员或研究生等方面都能够享受国家或各地、各单位给予留学回国人员的各种优惠政策或提供的各种便利条件。学历学位认证已经不需要此证明。如果想了解更加详细的内容,下面一起看看吧。
马来西亚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什么?如何办理?
一、简介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以下简称《证明》)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印制,由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开具的证明材料,是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留学身份、联系工作、创办企业、落转户口等的重要依据。不包括在自费在国外语言补习类学校和大学内举办的语言培训班、各种入学预科班、语学堂学习语言的学生、留学中途探亲人员和在国(境)外公司企业及商务经营性部门研修和工作的人员。
《证明》共三联,第一联由留学人员自行留存,第二联用于回国海关申报,第三联留使馆存档备查。《证明》由使馆经相关工作人员签字并在第一、第二联加盖公章方为有效。
二、申请资格
(一)持有STUDENT PASS,在中国教育部网站上公布的马来西亚全日制高等院校学习,并且在马居住6个月以上的中国留学生;
(二)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持有其他长期居留签证,在马来西亚正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学习访问,并且在马居住6个月以上的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人员。
三、邮寄办理方式
符合条件的留学人员毕业或访问结束后,一般应在回国工作前向中国驻马来西亚大使馆文化处申请办理《证明》,因特殊情况未在回国前开具《证明》者,可在回国后向我处提出补开申请。如申办《证明》时间在获颁毕业证书时间两年之后,除提供规定材料外,需附信说明毕业后的工作、学习情况并提供工作签证页复印件或单位证明信等其他材料。办理步骤如下:
1、留学人员持学位证书及有效身份证件到马来西亚教育部、外交部办理签字印章手续;
2、留学人员将所须材料邮寄至中国驻马来西亚大使馆文化处申请办理《证明》。
3、中国驻马来西亚大使馆文化处审核材料后于10—15个工作日内将《证明》通过回邮信封寄出。
四、申请材料
(一)以攻读学位为目的的留学生,在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申请表样表(2页填写完整,含1个月内有效的本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2、学位证/毕业证正反面复印件(请在原件背面加盖马来西亚教育部和马来西亚外交部印章后复印正反面);
3、就读院校出具的英文证明信原件(证明信包含信息:姓名、护照号码、入学时间、毕业时间、就读课程专业、获得学位、签发证明信人员联系方式)、复印件。证明信须为近半年内最新开具,留学期间换发护照者须在证明信上填写最新护照号;
4、成绩单复印件(含所有学年成绩);
5、整本护照复印件。须提供从入学之日起至申请办理《证明》之日止,全部护照的整本复印件,学生签证页折角;护照复印件请保证字迹清晰可辨,否则不予办理;
6、计划回国人员提供回国机票打印件(含乘机人姓名,最终目的地须为大陆城市,如首站不是大陆城市者,应提供联程机票订单);已回国人员提供中国入境章(在整本护照复印件中用红笔圈出)/公安局出具的出入境记录(加盖公安部门公章);
注意: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由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办理,用于证明留学成果,办理时不需要提交《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领事认证。